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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文员30人公告

2017四川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文员30人公告

成都人事考试网 | 2017-12-04

(四)资格审核及原件校验

1.计算机能力测试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折合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

2.资格审查由市检察院组织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成都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文员报名资格审查》1份到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地址:武侯区菊乐路216号)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的时间暂定为12月26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请关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

4.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检察院研究后,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折合成绩占总分50%。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进入体检。

(六)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省、市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不能作出结论或未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由市检察院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检察院研究后,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聘用及培训

1.对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上岗试用,试用期1个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四、工资、福利待遇

1.试用期每月工资2000元。

2.正式聘用期内每月应发工资约3000元。年终根据地方工资福利政策规定和聘用人员工作表现,适当发放一次性奖金。单位提供工作日三餐及餐费补助。

3.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中央、省、市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1.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2. 为规范考试流程,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委托成都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不再电话告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本公告由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成都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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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