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19年河北定州市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类人员20人公告

2019年河北定州市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类人员20人公告

定州市人民政府 | 2019-07-23

(五)面试

1、面试成绩100分。面试采取现场提问并回答问题的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司法辅助工作所应有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由5名外聘考官组成,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时间为每人5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综合计算平均分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

2、最后成绩=微机测试和笔试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男性第10名、女性第10名如存在最后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微机操作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顺序优先录用)。

(六)体检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市人民法院共同负责,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七)政审

由市人社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填写《定州市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政审表》,政审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政审合格的,列为拟聘用人员。

(八)递补

如果进入体检政审程序后,出现不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如果出现未报到、培训不合格、试用期不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岗前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由市人民法院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相关劳动关系手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向市人民法院进行派遣。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正式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中介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从试用期起算),首签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如果用人单位需要,并且经考核合格仍能适应工作且自愿继续从事该劳务派遣工作的可再续签3年合同。遇有政策性清退时,无条件解除合同,按政策办理。在劳动用工过程中,违反《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的,合同双方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相关待遇

工资由基本工资、全勤奖、绩效奖三项组成。基本工资:执行本年度最低生活保障工资标准1590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基本工资相应调整)。全勤奖100元/月,绩效奖100元/月。聘用人员按照省平均工资最低缴费基数缴纳“五险一金”,劳务派遣公司(中介机构)个人管理费50元/人/月,以上费用除“五险一金”中需个人缴纳的部分外,全部列入财政预算。拨付市人民法院专户统筹管理,专款专用。

八、特别提醒

1.请报考人员及时保持关注就业服务微网,各种通知会在就业服务微网及时发布。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点击下载>>>

原标题:定州市人民法院关于招聘司法辅助类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

如有疑问,可添加客服小姐姐微信详细咨询

关注微信公众号:辅警招聘考试网(fjzpksw)

回复“10G”

免费领取辅警文职10G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