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1)面试地点、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及方法:主要考察应聘者基本素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沟通、语言表达等能力水平;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现场评分发放成绩,并按面试成绩确定名次。
3.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考试总成绩。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名次,如仍然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的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生总成绩及入选体检考生名单在汕头市司法局官网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汕头市司法局支付。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市司法局人事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报考资料进行复核。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五)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汕头市司法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汕头市司法局按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1.汕头市司法局组织人事科,电话:
2. 汕头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电话:
汕头市司法局
2019年7月31日
原标题:汕头市司法局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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