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技能测试。01岗位技能测试为文字录入速度及正确率测试,02岗位技能测试为体能测试(1000米跑)。技能测试结束后,由丰县人民法院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
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招考公告”栏(http://218.3.233.8:8181/Default)、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板块()以及丰县人民法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面试。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由丰县人民法院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招考公告”栏、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板块以及丰县人民法院网站上公布。
(四) 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招考公告”栏、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板块以及丰县人民法院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由丰县人民法院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到低分在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再并列者,加试确定)。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丰县人民法院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普通公务员招录体检相关标准执行。
考察政审工作由丰县人民法院参照相关公务员招录考察(政审)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由丰县人民法院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聘用审批完成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由丰县人民法院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招考公告”栏、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板块以及丰县人民法院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丰县人民法院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或考生放弃聘用的,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丰县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及期满后工资为1820元/月(含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试用期满后定期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奖励。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招聘公示期满之日起1个月内自行负责解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人员“进口”关。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丰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点击下载>>>
2019年7月30日
原标题:2019年丰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classid=179&articleid=117039
如有疑问,可添加客服小姐姐微信详细咨询
关注微信公众号:辅警招聘考试网(fjzpksw)回复“10G”
免费领取辅警文职10G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