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和技能测试后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证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
(3)本人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5)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后续环节。对资格审查中资格不符被取消人员产生的空缺,从所有未入围人员中按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末位分数并列者,可同时递补。
资格审查合格后,每人现场缴纳入围面试费5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设2道考题,时间为8分钟。
3.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六)体检
按招录计划人数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费用自理。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情况。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综合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笔试、技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昌人才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进行上岗前培训,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实行劳动人事保障代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二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
(九)培训
对拟聘用的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人均年薪5万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防暑降温费及社保五险的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部分);
2.另设年终考核奖,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制式服装;
3.单位提供工作餐,出差补助按在职人员同等对待。
五、联系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
东湖区人民法院
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本公告由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南昌市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