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形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关注微信公众号“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登录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查看《公告》,下载拟报考职位《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在照片处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JPG格式,图像清晰),提交文件命名为:报考职位+本人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30日—9月8日24时(以收到报名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3.报名咨询电话。联系人:郭慧、孙日瑶,联系电话:、。
4.特别提醒。报名时,请扫描公告下方二维码加入微信工作群,并将“群昵称”改为真实姓名,相关通知及信息将通过该微信群进行发布,请考生实时关注群内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失联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在微信群内通知现场资格确认的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
(三)考试。
1.打字测试。
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人员需进行打字。测试内容及标准:计算机中文录入听打测试,测试时间为5分钟,每分钟正确录入80个字以上为合格。
2.体能测试。报考聘用制辅警岗位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试。测试内容及标准:1000米跑(4分35秒以内)、俯卧撑(10秒6次以上)。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在微信群内通知。
(四)体检。
按照招录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的,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