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笔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9月22日上午,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报考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审核和面试
参加资格审核的面试对象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布。
面试对象需携带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我院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合同制司法警务助理岗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鉴于体能测评都有一定淘汰率,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可在考生自愿的基础上按1:4组织。通过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面试递补人员。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我院统一组织,现场出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及考生名次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布,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
四、体检和政审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我院组织政审考察。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上公示5天。如公示无问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
取消聘用的,我院可以按照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人选。
六、薪酬待遇和劳动合同
待遇标准按照区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试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此次招聘不解决户口、住宿问题。
(三)招聘工作由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逢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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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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