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1、笔试
法官助理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单科不设合格线,考核总成绩=笔试(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书记员考试采取笔试、文字速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单科不设合格线,考试总成绩=笔试(40%)+文字速录成绩(30%)+面试成绩(3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试题由我院委托具有人事考试资质的机构统一命制和阅卷。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法官助理笔试时间:2019年10月18日上午9:00-11:30;书记员笔试时间:2019年10月18日上午9:00-10:30;书记员速录考试时间:2019年10月18日上午11:00-11:30。
考试地点:大亚湾澳头第一小学。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和速录考试。
依笔试和速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考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本院网站上公布。
2、资格审核和面试
面试对象需携带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及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正副本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人员提供),在指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区法院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法官助理面试时间:2019年10月25日上午9:00-12:00;书记员面试时间:2019年10月25日下午14:30-17:00。地点: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五楼会议室。
报考者提供的个人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及考生名次在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网址:)上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六、体检和政治审查
根据招聘考试的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我院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我院组织政审考察。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我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我院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
取消聘用的,我院可以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人选。
八、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次招聘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陈密担任,副院长邹伟如、政工科科长刘建辉担任副组长,成员由许建岭、叶翠英、黄靖、冯祖才、黄导组成,负责招聘组织和协调工作。
九、有关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或在应聘过程和应聘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大亚湾区纪检监察局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组组长李伟平同志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
(三)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咨询电话: ,大亚湾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监督电话:,大亚湾区人民法院监察室。
举报电话:,大亚湾区人社局劳动关系科。
本公告由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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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2日
原标题: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十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id=4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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