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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芷江县人民检察院选调2人公告

2017湖南芷江县人民检察院选调2人公告

芷江县人民政府 | 2017-09-05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名为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选调。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对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和体检合格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同一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1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即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选调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1次。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各阶段工作完成后,将结果在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怀化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考核、拟聘公示过程中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或提供虚假资料,以及有违法违纪等行为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八)试用及正式办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选调人选,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及相关手续。

选调到新岗位后,需要在新岗位工作5年以上,5年内不得参加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选调(遴选)考试。

五、纪律要求

1、选调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选调考试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严格工作程序,严格选调纪律,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徇私舞弊,对违反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组织领导

组 长:毛晖

副组长:杨贤胜

成 员:龙海华、杨锋、龙宜军、唐辉、姚文运、赵晓峰、潘存明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2、网上查询:“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 );“怀化人事考试网”()。

3、咨询电话:

4、监督电话:芷江侗族自治县纪委:

原标题: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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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诚信考试承诺书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