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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选调侦查人员3名公告

2017湖南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选调侦查人员3名公告

天心区人民政府 | 2017-09-06

根据工作需要,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3名侦查岗位的检察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考、严格考核、择优选调。

二、选调条件

1、政治坚定,品行良好。

2、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3、具有公务员身份,已办理公务员登记;历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与现工作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且具有2年(不含试用期)及以上公务员岗位工作经历。

5、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1982年9月6以后出生),男性,身体健康,有3年以上侦查工作经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选调人选:

⑴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⑵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不符合公务员登记资格违规办理登记的;

⑶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⑷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⑸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资料传真报名和特快专递报名等方式进行(咨询电话:)。

1、网上报名、资料传真报名和特快专递报名

(1)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9月6日- 9月13日。

(2)报名方式:报考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官网下载),并扫描公务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年度考核登记表、相关资格证书以及本人简 历后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传真至或特快专递至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工作办公室(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298号,邮政编码:410000)参加资格初审。接到资格初审合格通知的报名者在指定时间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网上报名、资料传真报名和特快专递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于2017年9月14日- 9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到长沙市湘府中路298号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并携带以下材料:

① 打印的网上报名登记表;

②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 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

④本人简历以及其他证明本人任职情况、个人能力、业绩(包括已发表调研文章)、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2、现场报名

报名者于2017年9月14日-9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到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298号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工作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并携带以下材料:

① 打印的网上报名登记表;

②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

④本人简历以及其他证明本人任职情况、个人能力、业绩(包括已发表调研文章)、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