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任前公示
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提请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
(六)就职宣誓
县人民法院会同县司法局组织新任人民陪审员公开进行就职宣誓。
四、相关事项
1.以上表格请登录漳州市华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下载(),也可到华安县司法局(华安县城南茶烘路司法局二楼基层股)领取。联系电话:。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10月23日。
3.本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
其他未尽事宜,由华安县司法局、华安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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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司法局
华安县人民法院
华安县公安局
2019年9月23日
原标题:关于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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