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资格审查合格的,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为技能测试和面试,技能测试占60%、面试占40%。
1.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人数与招录岗位人数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特殊情况,经招录机关同意,可适当调整考试比例或相应减少招录岗位或人数。技能测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基本操作。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技能测试成绩在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布成绩。按照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采取从到低分按招录名额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医院另行通知。体检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2.政审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贞丰县人民检察院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政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按照考生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政审结束,对拟聘用人选在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试用和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进行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内如有任何争议,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六、薪酬待遇及管理
聘用制人员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400元。正式聘用后,月工资按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与工龄工资相结合的方式计薪,单位按规定缴纳五险,个人仅承担个人应缴部分。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和日常管理按照《贞丰县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实施。
七、递补机制
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因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从到低分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按照程序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录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应自行承担体检费和差旅费。
(二)本次招录工作接受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贞丰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解释。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点击下载>>>
贞丰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9月24日
原标题:贞丰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招录公告
文章来源:
如有任何疑问,可添加客服小姐姐微信详细咨询
法检招聘微信公众号(fzzpksw)
实时更新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招聘资讯和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