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技能测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招聘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招聘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政审考察工作由市司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或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需要与应聘者回避的,应在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中全程回避。
(二)面试考官和有关工作人员应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严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面试题目、评议内容和表决情况等,不对外接受有关面试情况的查询,不得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包庇偏袒、打击报复等违纪违规行为。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陆丰市司法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对反映有影响招聘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招聘资格,依次递补招聘人选。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陆丰市司法局按有关程序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七、薪酬及福利
招聘人员薪资由陆丰市财政局保障,按每人每月3000元(含“五险一金”)。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应聘者和相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陆丰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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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陆丰市司法局
2019年9月24日
原标题:陆丰市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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