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于考试前3天到韶山市人民检察院政工科领取准考证。
成绩查询:在韶山市人民检察院互联网门户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并公布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官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确定。面试主要测查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业务实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考生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根据总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高低,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总成绩一样,按笔试成绩排列。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选调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八、递补
面试、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合格人员自动放弃的,依次递补。
九、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选调人选在韶山市人民检察院互联网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选调人选,并办理调动手续。
十、其他事项
1、被选调的人员原担任的行政职务自行解除。
2、凡被选调的工作人员,须在韶山市人民检察院服务5年以上。且用人单位不负责安排、解决被选调人员住房和配偶工作调动、子女就学等事项。
3、咨询电话:韶山市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4、本公告由韶山市公开选调检察院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韶山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选调检察院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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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公开选调检察院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