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黑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黑河市环保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八、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九、本公告由黑河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黑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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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