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内容及安排
(一)笔试(占总成绩40%)
笔试内容为法律、时事、政治理论基础知识等,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公布。
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占总成绩60%)
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我院将从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应试者思维逻辑、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各项素质,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有关事项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
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将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行体检环节。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将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公布。体检参照现行广东省招考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考察。
六、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我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补录
放弃体检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等,可在面试和总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是否补录,由我院研究决定。
八、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后,双方按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不低于三水同级公务员收入70%的标准予以保障,住房自行解决。双方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的基本月薪按80%标准计发。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点击下载>>>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10月29日
原标题: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如有任何疑问,可添加客服微信详细咨询
法检招聘微信公众号(fzzpksw)
实时更新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招聘资讯和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