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乌兰察布市司法鉴定中心负责,参照相关公开招聘人员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1日-3月15日
2报名地点:乌兰察布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科11楼1109室
联系电话:0474- -
联 系 人:韩振娅 耿丽清
3.资格审查需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一寸蓝底照片4张。
八、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九、工作待遇及相关要求
1、新聘助理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助理人员试用期内工资每月1660元,试用期满后,薪酬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
十、其他
(一)建立司法鉴定助理人员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要慎重报考,除笔试外的其他环节放弃的考生,记入诚信档案。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办理聘用手续后,考生放弃或取消聘用导致人数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放弃或被取消聘用的考生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四)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记入诚信档案人员,对违法违纪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乌兰察布市司法鉴定中心公开招聘助理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保留对招聘简章各项要求的最终解释权。
招聘咨询电话:
招聘举报电话:
原标题:乌兰察布市司法鉴定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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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司法鉴定中心
2018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