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笔试后再对入闱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见公告。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4.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如:法律资格证等)。
报名人员可登录/注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后查询认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对资格审查中因资格不符被取消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该岗位所有未入围人员中按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如遇分数并列的,可同时递补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后续环节。
(四)面试及成绩合成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设2道考题,时间为8分钟。
3.成绩合成:综合总成绩=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
笔试分数、面试分数、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
全体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因工作实际需要,体检缺项者视为自动放弃。因特殊原因(如:因公负伤等)需延迟体检的,须于统一体检前得到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放弃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情况及进行资格复审。因考察不合格、自行放弃而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人社局网、南昌人才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二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
(八)培训
对拟聘用的合同制法官助理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计划由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
三、工资待遇
1.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500元/人。试用期满后人均年薪约7万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防暑降温费、防寒费及社保五险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
2.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制式服装。
3.单位提供工作餐,出差补助按在职人员同等对待。
四、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监督、举报电话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本公告由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合同制法官助理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南昌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13日
原文链接:;c=Special&a=show&id=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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