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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青岛西海岸新区人民陪审员选任150人公告

2020山东青岛西海岸新区人民陪审员选任150人公告

青岛西海岸新区 | 2020-01-07

三、选任程序

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任。

(一)随机抽选。随机抽选由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局会同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从本区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确定。

(二)个人申请。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请于2020年2月10日之前扫描二维码(见附件)进入人民陪审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下载《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和《个人承诺事项表》,请将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学历证书、《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和《个人承诺事项表》pdf扫描版报至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局邮箱。

(三)组织推荐。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所属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人民团体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于2020年2月10日之前扫描二维码(见附件)进入人民陪审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下载《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和《个人承诺事项表》,请将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学历证书、《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和《个人承诺事项表》pdf扫描版报至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局邮箱。

四、资格审查

由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局会同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五、提请任命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青岛市黄岛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应当公开进行就职宣誓。人民陪审员宣誓誓词为: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这既是人民当家做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联系咨询电话: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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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局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

2020年1月8日

原标题:青岛西海岸新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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