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和考试
(一)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须本人到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出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交个人简历1份和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二)考试。考试分为初试(书记员、诉服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打字测试,安保人员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技能特长、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体检、考察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五、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初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人选,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位于重庆市江北区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工作。
六、工资待遇
聘用制人员薪资标准参照重庆市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具体薪资标准另行通知)。住宿自理。
七、注意事项
(一)具有相关从业经历且表现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联系方式: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党委);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28号;联系电话:;联系人:陶老师。
(三)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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