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意见。
(三)确定人选。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四)任前公示。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五)提请任命。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就职宣誓。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人民陪审员公开举行就职宣誓。
五、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报名程序
(一)请于2020年4月13日至4月17日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区司法局报名。
(二)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个人申请表》或《人民陪审员组织推荐表》一式两份。表格可到公共邮箱,密码sfj123456或联系区司法局领取;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电子版蓝底一寸照片;
3.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表和照片提交时发送邮箱: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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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陪审员个人申请表
2.人民陪审员组织推荐表
(附件链接:)
岭东区司法局
岭东区人民法院
岭东公安分局
2020年4月10日
原标题: 岭东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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