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我院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核的方可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在我院官网()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及面试的方法进行,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主要考察工作所需的基础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其中应聘司法辅助警察职位的,须在笔试前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不达标者不得进入笔试和面试。
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在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3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手续。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聘用人员须于入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等材料。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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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
2020年4月16日
原标题: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1名执行助理和2名司法辅助警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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