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20四川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公告(3人)

2020四川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公告(3人)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公示3天。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签订劳动合同

新招聘的合同制司法警察与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为期3至5年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间包括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后,每月基本工资为2000元,并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他待遇(工作餐、出差补助、年终考核奖等)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公告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嫄 联系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4月17日

原标题: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的公告

链接:


如有任何疑问,可添加客服小姐姐微信详细咨询

法检招聘微信公众号(fzzpksw)

实时更新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招聘资讯和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