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调程序
1、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例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2、笔试。主要考察逻辑思维能力、综合文字水平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占总分50%。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职位报考确认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大于3:1但低于5:1,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总分50%。
4、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成立考察组,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调入。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择优确定选调人选,并按组织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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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4月21日
原标题: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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