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分电脑技能测试、体能测试及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当天,考生须持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1.电脑技能测试。应聘法官助理、书记员参加电脑技能测试,根据记录电脑文字速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2.体能测试。应聘辅警参加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面试
(1)面试内容为测评考生适应招聘岗位要求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2)应聘法官助理的人员,参加电脑技能测试后进入面试。应聘书记员的人员,根据电脑技能测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进入面试。若特殊情况未达到面试比例,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放宽比例。
(3)应聘辅警的人员经体能测试通过后进入面试。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能力及仪表举止。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面试成绩公布。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4.考试成绩计算
(1)法官助理岗位:总成绩=电脑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2)书记员岗位:总成绩=电脑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辅警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1.应聘法官助理、书记员、辅警,根据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的人员,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4.应聘法官助理、书记员,体检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应聘辅警,体检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5.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6.考察合格者经公示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确定聘用人员和签订劳动合同
经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我公司报金堂县人民法院审核后,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首次签订合同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岗位等实际情况,按照金堂县编外临聘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政策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四川鑫钵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2020年4月23日
原标题:四川鑫钵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招聘金堂县人民法院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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