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及面试
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面试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及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和平县人民法院官网公布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和平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由和平县人民法院组织考察组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德才情况进行考察。
(七)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的,在和平县人民法院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办理聘用手续(不占用机关公务员和后勤服务人员编制)。首次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我院劳动合同制人员;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我院不负责保管或者委托保管人事档案。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咨询电话:
和平县人民法院
2020年4月23日
原标题: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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