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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衢江区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4人)

2020浙江衢江区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4人)

衢江区人民政府 | 2020-05-06

(三)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信息须在衢江区人民法院外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则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2.被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订立劳务派遣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四、其他事项

(一)户籍以2020年5月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2020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向招聘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五)薪酬待遇:工资报酬享受衢江区人民法院现有劳务派遣制相应岗位人员待遇,实行绩效考核。

(七)如有疑问,请咨询衢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八)本次招聘考试成绩保留一年,参加考试人员纳入衢江区人民法院劳务派遣制招聘备选库。若衢江区人民法院需要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根据本单位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可在备选库符合本单位用人条件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征求备选库人员意见,并经体检、考察、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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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6日

原标题:2020年衢江区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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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0年衢江区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jq.gov.cn/art/2020/5/6/art_1389659_428183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