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省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或推荐表(一式三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个人承诺书(一式三份)
5、本人近期1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3张。
也可通过扫描官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本二维码支持支付宝、微信、QQ扫描报名)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武穴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市司法局二楼)
联系人:张股长 联系电话:
联系人:小 张 联系电话:
六、其它事项
1、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第三十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按实际工作日给予补助。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2、人民陪审员依照法律的规定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权利的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武穴市司法局、武穴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武穴市司法局 武穴市人民法院 武穴市公安局
2020年5月11日
附件:
原标题:关于2020年武穴市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uxue.gov.cn/art/2020/5/11/art_43_754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