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文秘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城步县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三、选调对象与条件
(一)选调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5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全日制大学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以上学历;
4、有3年以上从事文秘及相关工作的经历;
5、出生时间和工作年限均计算到本公告发布之日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又未经组织认定的;
4、按照有关规定,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选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信息
在城步县人民法院、城步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公布选调各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公示拟调人员等。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请到城步法院(409室)现场填写提交《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的同时还应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三张。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15日。
3、报名地点:城步法院政治部,报名联系及咨询电话(付先生)、(黎女士)。
4、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2020年5月20日以前在城步法院网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