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招录市聘审判辅助人员9人,从事审判、执行辅助等相关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数:9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不存在需要任职回避的情形;
5.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3.至政审时止,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有作为被执行人未了结的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
4.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及相关具体要求
(一)审判辅助人员。主要负责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记录、文书送达、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等书记员岗位相关工作。
1.招录人数8人,男性4名、女性4名;
2. 岗位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可放宽至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学历;
(2)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专业技能;
(3)有一年以上的“两院”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宣传工作辅助人员。主要负责法院宣传稿件撰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的文案写作、图文视频编辑制作、账号运营及摄影、摄像等辅助性工作。
1.招录人数1人,性别不限。
2.岗位要求:
(1)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
(2)拥有动漫、影视、新闻、传媒等相关学历或者有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
四、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填写《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及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个人简历;②身份证、户口本;③学历及学位证书;④两寸彩色证件照2张。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6月2日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丰泽法院院部四楼政治部(404、406)
4、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