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用以配备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人员、速裁快审团队书记员和集约化事务功能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综合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总成绩,择优录取适合法院工作的司法辅助人员。笔试、面试全权委托第三方出题。
二、招聘岗位
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人员10名,速裁快审团队书记员20名,集约化辅助事务人员35名(男性30名,女性5名)。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无正式编制。
三、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需要的学历、学位要求;
(6)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院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7)其他法院的工作人员(包括派遣公司派遣到法院工作的人员及顶岗实习人员);
(8)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情形。
2.岗位要求
⑴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人员:10名
岗位职责:负责完成窗口收案、立案、材料转接等工作。
岗位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限辽宁省户籍。
⑵速裁快审团队书记员:20名
岗位职责:负责庭前准备、庭审记录、文书校对、案卷归档等工作。部分工作与法官助理有交叉。
岗位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限辽宁省户籍。
书记员岗位需参加速录技能测试,技能测试需达到胜任法院工作标准。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3)集约化辅助事务 人员:35名(男性30名,女性5名)
岗位职责:负责集约送达、保全鉴定、归档等工作。
岗位条件: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C1及以上驾驶资格证,熟练掌握驾驶技能者优先。
3.退伍士兵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优先录取。
4.限辽宁省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