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以1:2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测试成绩相同,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题委托第三方。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分值为100分,占权重成绩60%。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知信息将在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沈北新区court)上同步发布,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动态。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加权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初选人员,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及复检需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因自身原因在指定时间内未完成体检及复检的视为未通过,不得进入下一轮程序。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布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未通过或自愿放弃体检缺额的,依次按权重成绩高低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知信息将在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沈北新区court)上同步发布,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动态。
(五)考察
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
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按权重成绩高低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官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选,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产生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权重成绩高低等额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沈北新区人民法院编外审判辅助人员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然后依次按权重成绩高低等额递补。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工作部门及岗位。
新聘用人员与区人民法院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暂定为1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区人民法院负责新聘用人员日常管理与考核。合同期满后,若单位需要,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
五、工资待遇
审判辅助人员月应发收入水平按人均297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掌握。同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为审判辅助人员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咨询电话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
七、举报监督电话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监察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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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日
原标题: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bx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6/id/532693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