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适应新形势下的法院工作需要,缓解审判执行工作压力,台江县人民法院决定公开招考派遣制法官助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考计划及职位
本次共招考派遣制法官助理4名,统一录取后,安排在院机关或派出法庭工作。招考的人员不纳入法院正式编制,为劳务派遣人员。
三、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热爱法院工作,身体健康,体型端正,体态端庄,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5.具备拟招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法学专业;
4.不是法学专业的,应参加过2018年或2019年国家法律统一职业资格考试,且客观题考试成绩为140分以上,须提供依据;
5.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受学历条件限制。
(三)加分政策
1.能熟练用苗语交流的,笔试成绩折算后加1.5分;
2.2018年或2019年国家法律统一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145—150分,笔试成绩折算后加3分;151—159分,笔试成绩折算后加5分;160分及以上,笔试成绩折算后加7分。
3.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折算后加10分。
4.以上加分,可累加,最高累计加分为10分。
(四)岗位职责
1.在员额法官的指导下审查诉讼材料,提出诉讼争议要点,归纳、摘录证据;
2.在员额法官的指导下庭前组织交换证据;
3.在员额法官的指导下开展庭前调解;
4.在员额法官的指导下接待案件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的来访和查阅案卷材料;
5.在员额法官的指导下参与调查、收集、核对有关证据;
6.在员额法官的指导下办理案件管理的有关事务;
7.负责庭审记录;
8.根据员额法官的授意草拟法律文书;
9.完成员额法官交办的其他与审判业务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本人违法犯罪被处理或被治安处罚过的;直系亲属违法犯罪被治安处罚过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因违反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等原因被原用人单位解除用工合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招考单位确认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情形;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考试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地点及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在“台江县人民法院网”()或贵州省台江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写《2020年台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考派遣制法官助理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交台江县人民法院304办公室。
2.报名地点:台江县人民法院三楼304(需在门卫室按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