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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7人)

2020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7人)

国家法官学院贵州分院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属正处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主要承担全省法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属正处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主要承担省法院机关的后勤保障等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法官学院贵州分院公开招聘5名管理人员,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2名管理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8月3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3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0年7月23日到2020年7月31日。

(二)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贵州省2020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或http://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3日9:00至8月5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①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提交报名申请。②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报名申请。③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0年8月5日17:00)前未点击“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导致报名失败。

2.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

对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单位于2020年8月3日9:00至8月6日17:00期间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招考单位将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3日9:00至8月6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0年8月5日17:00)前自行修改报考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即2020年8月5日17:00)后至2020年8月6日17:00前审核仍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8月7日17:00前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未按期确认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的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1:3比例的,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州法院网()上进行公布。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或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报名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4.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8月31日9:00至9月3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5.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联系电话:、)。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联系电话:、)。

(三)笔试

笔试由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20年9月5日,9:30-12: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5.成绩计算:《公共基础知识》分值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按60%计入总成绩。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将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单位网站上公布。

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考生须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1)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达到1:3比例的,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2)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以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人数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3)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的,确认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上公布。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时间等将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上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