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1.面试时需携带本人和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面试采取半结构化的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 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总成绩拟定于2020年9月28日公布,请及时关注“北京法院网”相关通知。与总成绩一同公布的还有如下内容:
1.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的时间和地点;
3.其他事项。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拟聘用人员名单拟定于2020年10月1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请及时关注“北京法院网”相关通知。
五、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拟定于2020年11月1日,由各法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本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各法院与聘用人员直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七年(含试用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届满,经考试、考核合格,可择优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1.试用期内,月均收入约63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
2.转正定级后,根据核定级别等次及月度、年度考核结果,年收入约84000元—114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提交的材料与招聘条件不符或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拟录用在职人员须在2020年10月31日前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不予录用。
4.按照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在各法院指定的人事代理机构统一办理存档手续。
5.各法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6.北京法院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前辅导和培训。
附件:
1.《北京法院2020年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相关信息》
2.《北京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
3.《关于公布北京法院2020年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专业考试相关信息的通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原标题:北京法院2020年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bj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8/id/54252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