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
在中国雄安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问题的,由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首次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
(十)递补
报考人员的考生成绩在1年内有效,在因聘用制辅助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可在考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同等标准执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时关注信息发布网站,保持通讯畅通。如因天气等原因相关招聘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将及时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疫情防控期间,请考生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提供相应健康码。
(三)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笔试、技能测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本公告由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六)报考人员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6日
原标题: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ongan.gov.cn/2020-09/16/c_12108030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