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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4人公告

2018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4人公告

恒山区人民法院 | 2018-03-12

四、实施步骤

按照发布公告、实地报名、资格审查、微机打字、笔试、面试、政审、公示等程序和步骤进行(本次报名免收报名费)。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外网以及法院微博、微信等媒体发布招聘考试公告。

(二)实地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8年03月12日—2018年03月30日止(每个工作日上午8:40-11:30;下午13:00—16:00)。

2、报名程序: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到恒山区人民法院政工科303室报名(联系电话:0467— ;联系人:潘洪江 )。报名时填写《个人诚信承诺书》、《报名登记表》,保证所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资格。

3、学历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18年03月11日。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法院政工科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查,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不予报名。

(四)考试形式

1、考试科目

微机打字: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打字字数录入准确率平均60字/分钟以下的,不计分并不予录取;平均每分钟打字高于60个字的1字计1分,最不超过30分。

笔试科目: 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由专业课和考生根据题目撰写文章两部分组成,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础和文字综合能力。

面试: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人员以微机打字和笔试成绩之和从到低分排序。

2、考试时间和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

(五)成绩运用

按总成绩从最依次录取4名。

(六)公示

微机打字、笔试、政审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在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五、招聘人员的待遇

1、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法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经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国家、最高法院、省高院出台法院文职人员相关政策,要求法院进行人事(书记员、文职人员)制度改革的,以国家、最高法院、省高院政策为准,聘用人员签订的聘任合同终止,已聘用人员在书记员、文职人员人事制度改革中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录用权利。

2、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具体待遇面议。

原标题:2018年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4人公告

二0一八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