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三)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五)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六)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其他不适宜担任法院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资格审查和面试
(一)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
(二)组织人选进行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后,因身体不合格者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员缺额时,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聘用手续
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上岗试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按《平果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差旅费按在职在编干警补助标准核算,年度绩效奖励按平果市财政供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平果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通信地址:平果市马头镇铝城大道1780-8号平果市人民法院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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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果市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7日
原标题:平果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ingguo.gov.cn/gsgg/t680553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