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法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编外合同制法警辅助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二)工作职责
法警辅助员工作职责:主要协助法院司法警察从事刑事押解和法庭值庭、诉讼保全、强制执行、安保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法警辅助员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没有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2.身体健康,体型端正,男性,身高166厘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0.8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0.8以上;
3.年龄18至26周岁(1993年11月4日至2002年11月3日期间出生,非在校生);
4.大专或以上学历,公安类、法律类相关专业优先(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及以上);
5.报考者须于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自行解决居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报名
1.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执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及上级法院所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况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宜担任编外合同制法警辅助员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时间:法警辅助员报名时间:2020年11月6日—2020年11月15日;
2.报名方式:报名资料打包压缩,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例:张三+法警辅助员)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到指定邮箱:。资料可以电子文档、扫描件、图片或相片形式提交。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本人填写附件一《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法警辅助员报名表》、附件二《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法警辅助员个人信息简介表》,学习、工作经历以及亲属情况等需要详细填写,本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详细以及能够联系到本人,需要上传相片);(2)身份证;(3)户口簿(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4)学历、学位证(应届生可提供学生证及就业推荐表);(5)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通过考试拟聘用的法警辅助员,大专学历以上者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发现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资格初审:我院收到报名材料后,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在海珠公众网、海珠法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资料不齐全等不通过初审的考生,不再通知本人。
5.报名注意事项:从业经历以社保登记为准。
(二)资格审查
1.法警辅助员
时间初定:2020年11月19日上午9:00-10:00;
地点初定: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1202会议室。
(三)考试
1.法警辅助员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
①时间初定:2020年11月19日上午10:00-10:30;
②地点初定:待定;
③体能测试内容:纵跳摸高、4×10M往返跑、男子1000M跑。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
④体能测试设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2)笔试
①时间初定:2020年11月19日上午10:30-11:30;
②地点初定: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1202会议室;
③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④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⑤设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