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那坡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及职责
招聘岗位:编制外聘用制书记员。
招聘名额:书记员4名
主要职责:在法官带领下开展事务性工作,负责记录、收转、登记案件,校对、印制法律文书,录入、复印、保管、整理案件材料,装订案卷、归档,以及完成法官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过硬,工作态度端正,品行良好,遵守宪法、国家法律法规和审判机关工作纪律,身心健康,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审判辅助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计算机专业者优先)。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至2002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纹身。
4.政法院校毕业生、复退军人总成绩加2分。
6.具有那坡常住户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已被聘用为相关部门县聘临时工的。
5.有道德败坏、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从事法院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方法、程序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自行从广西那坡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处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填写完毕后携带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到那坡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现场报名。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户口簿原件;
(4)小二寸免冠彩色近照两张。
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报名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一律取消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