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内容和形式
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两个环节,考试时间将视国家与天津市相关规定及具体疫情管控情况另行确定并发布通知,请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持续关注网站通知,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于不遵守相关规定及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一)笔试
笔试采取纸笔考试的形式,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将按照以上两项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开放下载时间视疫情管控情况另行发布通知,请报名考生持续关注网站。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部科目笔试,任一科目缺考考生将被视为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且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和《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报名代码分别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职业能力测试》依然相同的排名并列。排名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人员须在指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缴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报名费为45元/人。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将另行发布通知。资格复审时,岗位一需同时进行上机打字能力测试,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首页与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其他学历认证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与招聘计划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
(1)要求具有驾驶员资格证的需提供本人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要求具有相应年限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本人参保明细或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实际用工单位出具的加盖用工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原件一份(模板见附件3)。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日期截止至2020年12月14日;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环节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完成面试缴费工作,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另行发布通知。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相关信息。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面试考试成绩确定后,当日内公布面试考试成绩,面试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三)综合总成绩确定
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综合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具体查询时间将于北方人力资源网及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平台发布通知,请考生保持关注。
考试综合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1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