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百分制),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内容包括时事政治、科技人文、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等。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如不达该比例,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原则上予以取消。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
(四)面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面试内容为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应聘岗位的匹配性、仪表举止等。
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
最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根据最终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被取消资格后,将分别按照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
(六)政审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重点对其政治素质、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审查。对政审中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本次考试成绩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培训上岗,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参照灵石县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办理有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由派遣公司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人员职责和管理
聘用方式采取劳务派遣,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由灵石县人民法院进行考核和管理,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如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作出处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合同期内,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灵石县人社局指导,灵石县人民法院委托山西南洋汇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及可能出现的情况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山西南洋汇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
原标题:灵石县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ngshi.gov.cn/xwzx/tzgg/content_13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