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奉新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合同制法官助理和执行员助理共6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制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法官助理的岗位职责
1.进行庭前准备,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的各项工作;
2.整理案件争议焦点,协助法官办理委托评估、鉴定、审计等事项;
3.协助法官调查取证或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的来访和阅卷事宜,接收、核对送交法院的各种证据并出具收据;
4.审查、送达诉讼材料,搜集整理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督导调研;
5.校核并印制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6.案件信息录入以及司法统计工作;
7.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执行员助理的岗位职责
执行助理在院执行局及法庭从事执行辅助工作或法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计划招聘人数
1、合同制法官助理2名
2、合同制执行员助理4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心理条件;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律及法律相关专业;
7.具有干部人事档案或符合建立干部人事档案条件;
8.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9.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并取得A证、B证的人员,免于笔试考试,直接入围面试。
四、组织领导
成立县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和执行员助理工作领导小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8日—2021年1月8日。
2.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至奉新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并提交填写好的《招聘合同制执行员助理报考登记表》《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报考登记表》。
报名联系电话:县法院政治部。
3. 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携带身份证到奉新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