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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贵州黔西南州委政法委考聘事业人员公告(4人)

2020贵州黔西南州委政法委考聘事业人员公告(4人)

(五)其它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由州委政法委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后,对该职位考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2、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21年1月7日—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兴义市建设路22号(州人社局产业园一楼大厅)领取。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公文写作,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考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则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领取方式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题信息版块()和“黔西南长安网”()上进行公示。

七、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按考试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考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同一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由州委政法委指定,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4、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考察资格,并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八、考察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黔西南州委政法委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

3、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调动资格。并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列为体检、考察政审对象。

九、公示和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题信息版块()和“黔西南长安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考聘资格,并按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如有违纪情况发生,考生违反考聘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黔西南州委政法委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由考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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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委政法委考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23日

原标题:黔西南州委政法委公开考聘事业人员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sydwkl_5135125/202012/t20201223_65706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