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 按考生的计算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两名以上考生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爱岗意识和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分值100分,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最低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3.面试时间、地点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照计算机考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1.根据招聘计划数,依照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的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若合成成绩相同,以中共党员优先;若政治面貌相同,以计算机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计算机测试成绩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仍相同的,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2.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单位专用公章。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3.考察工作由潜山市人民法院组织实施,考察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以及试用期间。
4.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定岗
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潜山市人民法院统一调配。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的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并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和薪酬标准
(一)聘用
按照法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要求,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派驻市人民法院工作。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期内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二)薪酬标准。按潜山市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相关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参加本次应聘人员,所有环节须遵守潜山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二)本次招聘考务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潜山市人民政府、潜山市人民法院、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查询。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相关事宜由潜山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考务咨询电话:市人社局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监督电话:驻院纪检组
潜山市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5日
原标题:?潜山市人民法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sfyw.gov.cn/plus/view.php?aid=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