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县司法局会同县法院、县公安局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意见。
(三)确定人选
从通过资格审查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民陪审员候选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四)任前公示
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五)提请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由县法院院长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任期五年。
(六)就职宣誓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由县法院会同县司法局组织人民陪审员公开进行就职宣誓。
四、职责、待遇和任期
(一)人民陪审员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与法官共同审理案件,不能担任审判长,行使国家审判权,参与诉讼执行全过程,人民陪审员应当遵守法官履行职责的规定,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确保司法公正。
(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按实际工作日给予补助。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三)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任期届满后其职务自动免除。
五、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个人申请表》或《人民陪审员单位推荐表》(表格可以到县司法局或属地司法所领取以及网站下载);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二)报名地点: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各辖区司法所;
(三)联系电话:临泉县司法局 0558-6166096;
(四)报名时间:2021年1月27日—2021年2月26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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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人民法院
临泉县公安局
临泉县司法局
2021年1月27日
原标题:关于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nquan.gov.cn/content/detail/6010b9ae7f8b9aa4118b45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