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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5人)

2021浙江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5人)

2.资格复审

面试进行前,本院对拟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言行举止、逻辑思维等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六)人员递补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本单位同一职务序列符合条件的下一名次人员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将通过湖州人才网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3的,则相应核减岗位。

(四)考生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来了码平台关于本次招聘的相关通知、消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不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五)咨询电话:

南太湖法院政治部:0572-2128627;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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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原标题: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huzhou.gov.cn/art/2021/2/19/art_1229208499_589267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