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在现场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相应后果和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合格的,将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三)考试
考试分为专项体能(技能)测试和面试。
1、专项专项体能测试
司法警察体能测试:男子组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等4项,其中有3项达到规定标准为合格。测试标准参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执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驾驶员技能测试:按照驾驶技能相关要求进行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核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及综合素质。
面试由重庆市彭水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专项体能(技能)测试合格者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
(四)体检
由重庆市彭水县人民法院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的综合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进入体检。
聘用制司法警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要求组织实施。
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行缴纳。
体检合格者,经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列为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重庆市彭水县人民法院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的综合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进入体检。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代为政审,并出具政审材料。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由重庆市彭水县人民法院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的综合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进入递补,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体检、政审。
(六)聘用
政审合格的聘用人选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再由公司派遣到重庆市彭水县人民法院担任聘用制司法警察,合同期限为2年。
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工作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聘用制司法警察年满35周岁的原则上不再续聘。
五、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保障办公设施、装备、服装等。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享受用人单位工会会员同等待遇,并发放一定的通讯费、生活补贴,实行绩效优先、多劳多得、奖勤罚懒,每月考核奖金人均约500元,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发放一定数量的考核奖金。试用期满后的待遇按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派往彭水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司法警察、驾驶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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