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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烟台龙口市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辅助人员公告(13人)

2021山东烟台龙口市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辅助人员公告(13人)

中公警法考试网 | 2021-02-24

因工作需要,本公司拟招聘派遣制辅助人员13名,派遣工作地点为龙口市人民法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1、司法警察辅助人员7名(男6名,女1名)。

2、书记员6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4、大学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熟悉掌握法律基本知识;本科法学专业优先。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司法警察辅助人员要符合人民警察招录关于身体条件,体能达标等有关规定。

6、要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到治安、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父母、配偶在派遣法院管辖内以律师、法律工作者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6)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派遣法院工作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或司法警察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咨询拨打报名电话:0535—6875033;手机:13573512121(联系人:宋经理)。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3月2日按电话报名的要求将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所有页面)、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07757318@qq.com,发送后须通过0535-6875033确认,未经电话确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逾期不再接受报名。依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现场审查人员。凡接到进入现场确认通知的人员,须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查,并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和面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比例不低于2:1。

四、考试

采取笔试、技能和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和技能(100分)

(1)笔试和技能采取百分制,按照4:6的比例计算考试成绩。 ①笔试考试科目笔试主要进行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为保证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②技能考试科目(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书记员参加汉字录入测试)汉字录入随机抽取裁判文书文字材料,测试汉字录入速度及正确率。体能测试为400米跑、立定跳远和折返跑。

2.面试(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和技能达标情况,按1: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3.总成绩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技能达标情况,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