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聘员4名。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院司法辅助人员的专业技能;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8:30至3月17日17:30。
(二)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报名者请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完整填写《2021年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聘员报名表》和《个人基本情况表》(电子版),连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电子文件不大于30kb)、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与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计划生育证明(未婚未育也需要提供)、个人征信报告(以上材料均为扫描版),上述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和扫描件请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命名方式:岗位代码+姓名)发至邮箱cqfayuan@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栏中注明发件人真实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三)报名审核
笔试前通过邮件方式将报名成功与否结果及报名通过考生的准考证发送到各考生邮箱,届时将短信通知各考生,请留意邮件接收,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贴上照片。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内容及安排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疫情期间我院将按要求做好有关考试场地、人员等防控措施。
(一)笔试
笔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
(二)资格审核和面试
1、根据笔试考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要求。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考生对岗位的知晓度、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4、有关笔试成绩、资格审核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请留意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qc.gdqyfy.gov.cn)。